对于这种旧设备更新改造的气体灭火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施工I单位必须做好现场踏勘工作。一方面可以为之后的方案设计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可以对陈旧的消防设备进行准确的摸底,从而确定施I范围及评估施工难度。在实际的踏勘过程中,设计施I单位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气体灭火系统改造检查火灾报警系统是否可以运行,记录火灾报警主机的型号,与该报警厂家联系,询问报警主机与新的消防联动设备是否可以兼容。
若无法兼容,则需更换报警主机;若能够兼容,建议额外增加一路回路来控制气体消防系统,便于日后气体消防系统的故障检测。另外,还需要记录火灾探测器、手报按钮等型号,测评其 与新设备的兼容性。
1.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2.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3.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4.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5.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Z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Z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6.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Z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7.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8.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
1.每3个月进行一次备用电池亮灯(半个小时),使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电池寿命;
2.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现象;
3.出口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如不亮,应立即修理;
4.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5.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
6.灯箱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灭火器
1.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得受到烈日的曝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振动。
2.灭火器悬挂地点的环境温度为-10℃~55℃。
3.灭火器设置地点应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4.对灭火器要经常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①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②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域(如在红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重新灌装);
③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④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⑤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5.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一季度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否堵塞、腐蚀损坏,刚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将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机构是否灵活,有否检验标志。检查完后在灭火器检查卡上签字。
6.灭火器由消防部门认可的公司进行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