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对可测量相关参数进行查看和记录,如回路电流等;
公共场所、温感器安装检查,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或温感,喷烟或加热后查视报警是否正确;
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对楼层内各模块箱进行外观检查,外接线是否固定良好;
对联动控制柜上的按钮每次按10%的比例进行功能试验,控制功能正常。
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应进行紧固。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系统自动控制方式:
在控制器上选择自动控制并设置好时间为15~30S,当发生保护的场所发生火灾时,报警控制器接收到探测器的火灾信号,发出报警信号并关闭联动设备,经过15~30S后自动启动电磁阀喷发驱动气体通过驱动气体启动灭火剂瓶组喷放灭火。
系统手动控制方式:
在控制器上选择手动控制,当发生火灾时,报警控制器接收到探测器的火灾信号,发出报警信号并关闭联动设备,通过现场控制人员确定火灾情况后通过手动按下启动按钮进行灭火。
这两种系统控制方式在使用时比较简便,完全是通过控制器的操作来控制,并能通过调节选择阀来控制喷放的区域,达到了灭火、迅速、高质量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