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炮的设计范围和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炮的设计范围满足消防炮布置的要求。室内水炮及其射程按产品射程指标值计算,室外水炮射程按产品射程指标值的90%计算。 2.当水炮的设计工作压力与产品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同时,应在产品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选择。 3.当自动消防水炮的计算设计范围不能满足消防炮布置要求时,应对原设计的水炮的数量、布置位置或规格进行调整。室外水炮的额定值流量不应小于30L/s. 水炮系统灭火和冷却水的连续供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扑灭室内火灾的灭火水的持续攻击时间不得少于1.0h. 室外消防灭火用水的连续供应时间不应少于2.0h
消防水炮控制中心部分检测及维护 1、消防水炮控制主机应确保正常供电220V,50HZ。 2、每日巡检消防水炮控制主机面板灯、显示屏、开关按钮、手自动切换钥匙等是否正常,显示屏有无故障显示。 3、消防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切换是否正常。检查方式是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显示;手动控制方式下,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再闭合消防备用电源,观察消防备用电源的投入运行及指示灯显示情况;每季度应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进行1-3次主、备电切换试验。各项检测完毕后,必须使主机复位,进入正常监控工作状态。
消防炮塔安装要求 1.安装消防炮塔的地面基座应稳固,钢筋混凝土基座施工后应有足够的养护时间。 2.消防炮塔与地面基座的连接应固定可靠。 3.消防炮塔的起吊定位现场应有足够的空间,起吊过程中消防炮塔不得与周边构筑物碰撞。 4.消防炮塔安装后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5.消防炮塔应做防雷接地,施工应符合现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规定,施工完毕应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