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炮塔的布局应合乎以下要求: 1 甲、乙、丙类液體储存罐区、汽化烃储存罐区和石油化工生产制造设备的建筑消防炮塔高宽比的明确应以消防炮对被维护另一半实行合理维护; 2 甲、乙、丙类液體、成品油、压缩、燃气装卸搬运港口的建筑消防炮塔高宽比应以消防炮的仰俯旋转高宽比高于在设计方案潮位和船只满载时的甲板高宽比;消防炮水准旋转与港口前沿的间距不可低于2.5m; 3 建筑消防炮塔的周边应留出供设备维护用的安全通道。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应具有现场控制和远程控制功能,并具备以下控制方式: (1)自动控制方式:当前端探测器报警后,报警信号传给消防炮控制系统,由主机对火灾进行分析判别后,确定着火点,同时,对应着火区域的两台消防炮自动指向着火点,自动启动消防泵,打开电动阀,向着火点喷水灭火,无喷射死角,定位准确。系统在自动状态时报警后,水炮能在30 秒内启动并开始定位,到自动出水不超过60 秒。 (2)消防控制部门远程控制方式:当前端探测器报警后,值班人员通过被强制切换过来的彩色画面,通过控制室的部门手动操作盘控制消防炮瞄准着火点,启动消防泵,打开电动阀喷水灭火。 (3)现场手动控制:当现场人员发现火灾后,直接通过消防炮现场手动操作盘控制消防炮瞄准着火点,启动消防泵,打开电动阀喷水灭火。 (4)现场手动控制具有优先权。 (5)为防止误操作,部门手动操作盘应具有多级安全锁或操作权限设定功能。 (6)利用我公司提供的接口和通讯协议,可实现与常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集成,实现消防炮的联动控制功能。 (7)消防炮联动功能:水炮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水炮本身可进行火灾探测和自动灭火控制外,还可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对水炮进行联动控制。
消防泡沫炮是产生和喷射泡沫,远程离扑救甲、乙、丙类液体火灾或喷射水远距离扑救固体物质火灾的消防炮。不仅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储罐区、飞机场、仓库、港口码头,而且适用于船舶和海上固定平台以及消防车等设施。 泡沫炮主要有手把、底座、进水管、回转体、锁紧装置、泡沫喷射系统及转动机构组成。在8-10MPa的压力范围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它不但能喷射泡沫,又能喷射水。喷射空气泡沫时,将比例混合器调整至与本炮的流量值后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