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火灾监控灭火系统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和现场手动控制功能,其中是现场手动控制功能,其次是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和自动控制功能。这三项功能是自动火灾监控灭火系统可靠、准确、灭火所必需的。本规程是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规范化管理的具体体现。
1.当强消消防设备控制室无人值守时,系统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自动启动消防炮,完成自动扫描、火源瞄准、自动灭火等功能。
2.除了自动功能,系统还应具备手动控制功能。在消防控制室,根据屏幕显示,摇杆可以转动消防炮口指向火源,手动启动消防泵和电动阀,完成灭火。
3.发现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手动操作设置在消防炮附近的现场手动控制面板上的按钮,转动消防炮口指向火源,启动消防泵和电动阀,完成灭火。
4.消防炮控制装置应具有一次启动保护区内两台消防炮,同时灭火的功能。






高压细水雾灭火机理
高压细水雾具有冷却、快速窒息的双重灭火机理,形成了介于液体和气体之间的一种特殊状态,用水量是传统灭火手段的1%,效率是其200-300倍。
l 均衡的表面冷却,吸热;
l 窒息灭火,而且只发生在火源周围;
l 冲击乳化和稀释;阻隔热辐射;洗涤烟雾和废气。
水(压力在10MPa以上)从一种特殊材料的喷头喷出时,形成粒径在10~100μm的水雾,高压超细水雾粒径多在10μm以下,遇火后迅速汽化,体积可膨胀1700~5800倍,吸收大量的热,使燃烧表面温度迅速降低;同时,水汽化后形成水蒸汽,将燃烧区域整体包围和覆盖,使燃烧因缺氧而窒息。

1.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2.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3.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4.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5.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Z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Z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6.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Z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7.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8.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