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细水雾灭火机理
高压细水雾具有冷却、快速窒息的双重灭火机理,形成了介于液体和气体之间的一种特殊状态,用水量是传统灭火手段的1%,效率是其200-300倍。
l 均衡的表面冷却,吸热;
l 窒息灭火,而且只发生在火源周围;
l 冲击乳化和稀释;阻隔热辐射;洗涤烟雾和废气。
水(压力在10MPa以上)从一种特殊材料的喷头喷出时,形成粒径在10~100μm的水雾,高压超细水雾粒径多在10μm以下,遇火后迅速汽化,体积可膨胀1700~5800倍,吸收大量的热,使燃烧表面温度迅速降低;同时,水汽化后形成水蒸汽,将燃烧区域整体包围和覆盖,使燃烧因缺氧而窒息。






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过程框图如管网系统基本组成气体灭火系统由灭火剂储存装置、启动分配装置、输送释放装置、监控装置等组成(下图已简化),并非所有气体灭火系统瓶组的灭火剂量相同。《消防验收规范》规定,灭火系统瓶组、附件、灭火剂的用量必须符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因此,不同的房间,不同的方案,不同的金额,不同的新台币成本也不同。
灭火剂储存装置放置在靠近保护区的储瓶间,既储存足够高的灭火剂量,又保证能及时打开释放灭火剂进行灭火;利用启动分配装置打开灭火剂储存容器上的容器阀和相应的选择阀,使灭火剂释放到防火区进行灭火;输送释放装置包括管道和喷嘴,起到输送灭火剂和保证灭火剂以特定形式喷射的作用,促进灭火剂迅速汽化,保护空间达到灭火浓度。监控装置主要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灭火剂的主要部件包括:储存瓶、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歧管、安全阀、气体单向阀、选择阀、管网、喷嘴和自动灭火控制装置等。

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其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根据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经计算确定。
2.有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3.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应按其中Z大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确定。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5.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Z大的防护区确定。
6.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设计用量与储存容器的剩余量和管网内的剩余量之和。
7.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