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 系统改造重点踏勘防护区和气瓶间。
比如旧系统用的是1211气体灭火系统,那么施工方首先要关注的是防护区内的管道布置情况,评估管道拆除的施工难度。若某些防护区内的管道施工难度太大,则可以考虑利旧。由于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的压力等级与1211系统近似,因此,只要旧管能通过水压和气压强度试验,新系统也可以利用旧管道进行设计施工;若管道无法利旧,则应根据防护区内设备的格局重新布置管道。再者就是气瓶间, 1211钢瓶一般比市面上的七氟丙烷或IG 541钢瓶更小更轻,所以必须核准气瓶间面积及承重,以满足新系统的要求。
三、气体灭火系统改造评估施I对防护区内已运行设备的影响,根据现场设备的布置特点作好保护措施。
气体消防改造I程不仅包括了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还包括了旧设备的检测、更换。 其设计难度及施I难度相较于普通I程都更为艰巨。
因此,前期的现场踏勘十分重要,只有对现场的状况了然如掌,对陈旧的设备做了测评,才能制定出经济合理的改造方案。






1.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2.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3.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4.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5.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Z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Z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6.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Z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7.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8.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1.本产品的适用环境温度为-10℃ ~ 50℃,相对湿度≤95%(40℃±2℃)。
2.保护区内的空气不得含有性、导电性粉尘和腐蚀零件的有害物质,否则必须加以保护,系统不得受到振动和冲击。
3.瓶架必须安装牢固。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严禁其他人员触摸。
5.在气体灭火系统喷洒灭火剂之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延长的时间内撤离火灾现场。灭火完成后,必须先启动风机,待废气排出后,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现场。
6.运输过程中,应轻卸起始瓶和储存瓶,防止碰撞、躺倒和倒置。起始瓶和储存瓶应避免靠近热源。
7.更换新隔膜时,必须使用我公司提供的供应商的产品,未经测试的隔膜不得随意作为替代品。
8.在日常维护、保养或定期检查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灭火剂不被误喷。
9.在拆装过程中,应避免触碰表面,影响外观。
10.无关人员不得触摸或触碰本系统的部件,以免发生事故。
11、未经消防培训的人员对本设备进行维护。
